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

從家鄉帶來了五十八年之物.

爸爸在香港工作,
我和媽媽,哥哥留在家鄉.
媽媽,哥哥和我曾申請了幾次去香港跟爸爸生活.
但都不批准.
約1957-58年,我生了頭瘡屢醫無效.
媽媽再帶我申請來港醫治.
但負責的人對媽媽說 : 配額問題,去香港應該冇機會.去澳門可以立即批出.
媽媽就將哥哥托養給同村叔婆.
叔婆沒有親人,將哥哥當作兒子.住在我家.
這個批出的通行證是雙程證.
(批出的幹部可能覺得,你兒子在這裡,你將來必然回來)
來了澳門,將來是要回鄉的.
我和媽媽到了澳門,煲了幾次大生地水蟹就好了.
在澳門居住了六個月,再申請來港.
那時有很多人偷渡[屈蛇],俾蛇頭$80-$100.便可.
我是BB,爸爸當然不會冒險了.
來了香港,媽媽就想回鄉,因大兒子在家鄉.
寫信問叔婆孩子乖不乖.
叔婆說: 他冇掛住你們.
在香港的親友亦勸告媽媽,這麼困難才到香港,返去咁蠢?
香港就這樣住了幾拾年.

**圖中是媽媽在家鄉拜神裝香的香腳.不知是在祖先位還是土地公公位拿來.相傳帶在身邊便沿途得神庇佑.個袋是後來媽媽用布車成.媽媽不會將些吉祥物掉去.不知那一年,媽媽就將此物交給我.